玩教具是指供幼兒游戲、操作和制作的物品。幼兒在操作過程中,通過對玩具材料的直接操作和加工,體驗到“玩”的樂趣,在他們的認知經驗中建構自己對世界的認識。玩教具不僅是幼兒在活動中進行探索的工具,也是他們豐富想象力和創造力的源泉。
(一)保障幼兒游戲的權利
玩教具雖然不是生活必需品,但它卻是兒童游戲和學習的重要物質基礎。雖然沒有精美的玩教具,兒童也可以游戲,他們可以把手邊涉及的每一樣東西變成“玩具”,但是,玩教具和游戲的歷史和現實的聯結是如此緊密,以至于我們很難把兒童擁有游戲的權利和擁有玩教具的權利分開。社會和成人有責任為兒童提供玩教具,保障他們游戲的權利。
(二)促進幼兒的學習與發展
玩教具為幼兒的學習提供了各種感知覺刺激和可操作的、具體形象的“概念框架”,為幼兒動手動腦主動學習創造了有利的條件。幼兒園玩教具一方面可以彌補市場上商業玩教具的不足,另一方面也可以為幼兒創造更適宜的游戲和學習條件,促進幼兒的學習和發展。
(三)傳承社會文化
玩教具不僅僅是“玩物”,它是文化傳承的重要工具和手段。玩教具和自然的“游戲材料”的不同之處在于它是人類社會的文化產物,凝聚著人類社會的文化歷史經驗和價值觀。80年代以來,多元文化和反偏見教育運動的興起,使玩教具的文化傳承功能受到普重視,以無偏見和無歧視的方式反映人類和文化的多樣性成為玩教具新的使命。
(四)促進教師的專業化發展
玩教具既然是幼兒的“課本”,幼兒教師就應當像鉆研文字教材那樣去研究玩教具,充分發揮玩教具的發展價值與教學潛能。根據本班幼兒游戲和學習的需要選擇適宜的玩教具,為幼兒的游戲和學習創造適宜的條件,是幼兒教師重要的專業技能。幼兒園開展玩教具的制作和利用的教研活動,可以促進教師的專業化發展。